最近曹錦輝加盟象隊的問題,越演越烈,從一開始的月薪,到現在的激勵獎金金額該給多少,屢屢攻佔媒體版面,球迷間的爭論也是始終不斷。現在我再針對激勵獎金問題提出一些看法和比較。
首先,我們先看看中華職棒歷年來幾位旅日和旅美前輩回台第一年的情況:
郭源治:
回台第一年月薪50萬,據說加合約裡的獎金,最多可以拿到年薪1000萬。
回台第一年成績:
G:13 5W3L IP:64.1 ERA:3.497
註:第一年出賽並不多只投了60幾局,繳出的成績也還好,但不算獎金,已經至少600萬台幣入袋。
郭李建夫:
回台第一年月薪50萬,激勵獎金不明(預計應該也有百萬之上之資)。
回台第一年成績:
G:23 15W7L IP:152.2 ERA:2.889
註:第一年表現算相當不錯,投超過150局,拿下15勝,防禦率也是夠水準的2.889
除了600萬年薪外,預計加獎金還有百萬收入。
陳金鋒:
回台第一年月薪83.3萬,每年激勵獎金350萬,一年最多可以拿到1350萬 。
回台第一年成績:
G:91 AVG:0.317 HR:21 RBI:81
註:第一年表現不錯,但還不到宰制聯盟的情況,但第一年已至少拿到1000萬台幣。
在看看KBO近2年旅美回鍋的投手待遇跟成績:
金善宇:
歸國第一年簽約金9億韓圜,年薪4億韓圜(最新幣值台幣994萬)。
加其它附加條件第一年最多可以拿到15億韓圜(台幣3727萬)。
回韓職第一年成績:
G:21 6W7L IP:101.2 ERA:4.25
徐在應:
歸國第一年簽約金8億韓圜,年薪5億韓圜(台幣1243萬)。
加其它附加條件第一年最多可以拿到15億韓圜(台幣3727萬)。
回韓職第一年成績:
G:16 5W5L IP:79.1 ERA:4.08
可以看出金、徐兩位,回韓國職棒第一年表現並不算理想,負擔的局數也不多,但是回韓第一年千萬台幣照樣入袋!
我們再截錄一段多年前的舊聞:
【1998/10/15 民生報】
兄弟象除了由三位重量級人士出馬外,同時開出相當優厚的條件,象隊同意郭李比照一般職棒新進球員,除了月薪四十五萬之外,同時還可以領取十個月達四百五十萬元的簽約金,郭李則希望讓他考慮兩天再做答覆。
可以看出當初象隊洪家兄弟拚命要讓郭李來球隊當第一高薪,又是簽約金450萬、月薪45萬的,現在呢?兄弟球團堅持曹錦輝絕對不能當球隊第一高薪,理由是因為曹錦輝對球團沒貢獻,所以不能這樣。那試問當初郭李回台之前有在中職打過例行賽嗎?沒有,一場都沒有,不得不說,球團現在這樣的堅持很明顯自相矛盾,讓我不禁懷疑起背後動機。至於許多球迷爭論的,郭李建夫、郭源治等人都比曹錦輝健康少傷,所以值得,其實這個問題很簡單,這種情況可以用合約加附但書限制來解決(如韓國當初傷癒復出的林昌勇,請參照我上篇文章。),但球團並沒有這樣做,只是一味壓低薪資,這令我非常失望。
另方面,曹錦輝也知道自己近年手臂有疑慮,國內職棒環境又不好,所以沒開天價,接受壓低年薪,改用成績來追加獎金的方式來略做補足。而且曹錦輝自己訂的標準又很高,提出的單季200局加發獎金100萬這項條件,但試問曹錦輝投球生涯有哪一年投超過200局的?一次都沒有,最多也不過在1A單季投過145局(2000年),生涯投球局數超過百局的也不過兩次(另一次是03年的113.1局),何況近年曹錦輝幾乎都是以中繼後援之姿出賽,現在象隊要求他轉先發,曹錦輝已是冒著手臂負擔過重受傷的風險,曹自訂如此嚴苛的高標準限定,我不知道這樣對球團是哪裡不合理?
我們再回頭看看曹錦輝:
合約裡預定達成的成績:
IP:200up ERA:2.50以下--->等於是耐操的MVP級投手成績!
若達到上述成績:
曹錦輝期望拿到的獎金:300萬 (300萬+420萬)/12=每月實拿60萬
洪領隊期望付出的獎金:100萬 (100萬+420萬)/12=月薪實拿43.3萬
可以看出曹錦輝預定要達成的成績,無論局數或防禦率,都是要比回台第一年的郭李跟大郭好上許多的巨投級標準!但是就算達到,預定拿到的錢卻比人家少了很多(洪領隊堅持的100萬激勵獎金)!我們不禁想問,照洪領隊邏輯,若陳金鋒第一年要拿年薪一千萬,是不是要4成打擊率、50轟外加120分打點以上呢?旅美回韓打職棒的徐在應、金善宇等人,第一年成績普普,負擔局數也不多,千萬台幣照樣入袋,但是曹錦輝就算全年無傷投出MVP級成績,收入依舊差人家一大截(而且還沒簽約金),試問洪領隊,若你是曹錦輝,你情何以堪呢?日、韓職棒又會用什麼眼光看待?受傷的可是我們整個職棒圈和形象。
我只能說,曹錦輝這樣訂獎金標準,這不是客氣,而是太客氣!基本年薪遠不如人,就算”手臂健康”投出傲人成績,加的獎金還是差人家一截。激勵獎金不讓步這樣的堅持,不知道是誰太超過?別忘了,曹錦輝可是台灣第一個登上大聯盟的投手,初登板那一刻全台灣有多少人守在電視機面?有多少台灣人陷入欣喜的瘋狂?光憑這一點”曹錦輝”三個字就無可取代!甚至台灣球員在大聯盟第一支安打都是他打的,若是他能”擺脫手傷”投出好投,就算激勵獎金總額提到450萬,亦或千萬年薪又何嘗不可?
不得不不客氣的說一句,國內職棒簽賭打假球問題纏繞、制度殘缺不全,球迷大幅流失,職棒已經退無可退,要是球團還是這樣墨守成規,不肯花錢用心經營,和做改變、改革,與其這樣掙扎式的擺爛讓職棒搖搖欲墜的走到終點,那我真的建議球團乾脆收起來或是曹錦輝回3A打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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